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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再條例討論之階段性整理與分享

編按:

自政府打算推動「農村再生條例」以來,各界有許多豐富的討論,感謝作者將這段時間以來的各方意見與爭議作了彙整,對於後續的討論與釐清有很大幫助。
前言:

我是在都市長大的,其實不懂農業,是跟著各位前輩學習關於台灣農業的知識與瞭解農業問題,非常感謝有這各位前輩在網路上留下這些資料,讓我這種成天面對電腦的都市俗,能夠找到相關資料。對於農再爭議的問題,最近整理閱讀了群組中朋友的發言與相關文章,也繼續整理自給的心得與疑問,也請各位前輩修正指教。

各方意見:

徐世榮教授已經在326公聽會的發言上提出了針對農再條例三點結構性問題:「第一、嚴重違背法律保留跟授權明確的原則!第二、非常欠缺土地計畫所需的根本元素。第三、嚴重忽視計畫體系所需要的整合面向。」,第三章土地活化的窳陋,讓徐教授痛心疾呼農再條例簡化到最後,其實就是行政擴權。

「1.我給你兩千億,2.一切由中央主管定之」。(農再條例簡化版)

目前政府草率訂立的農再條例,可能引起的後續土地開發,並讓農地自由買賣商業炒作的憂慮,是目前最迫切必須讓大家瞭解的,但是並非因此代表「反假農再」就是而「反對土地活化」。更進一步的還是要質問的是農委會的「農業」活化政策到底是什麼,才是爭議的核心問題。

進行社區營造的專業規劃者與社區居民,在進行社區營造時都似乎會面對活化土地的問題?討論群組中擔任中華民國社會發展學會專案研究員的吳勁毅提出當農村有「細碎土地整合」、「公私有土地交換留設生態保護區」,「或是整合土地轉租給年輕農戶」等目的時,其實都會遇到土地秩序調整的問題。

吳勁毅也補充說明:「農村更新最後沒有反應在土地秩序的調整,根本是假的。」(參考:所有權的誘惑vs.求生存的農地使用—訪泰國農民自主土改運動

在文化保存與觀光的角度來看土地活化,公視獨立特派員在「新衣還是糖衣」的報導中訪問月光山雜誌的主編溫仲良先生,並說明之前客委會有意推動的「美濃煙樓活化區」閒置空間再利用的例子。

「美濃煙樓活化區」最後仍然是因為產權問題而失敗。但就算因農再條例能使空間活化,溫仲良也質疑這套觀光休憩農業的想法,或許初期能增加農民收入,但是社區是否準備好迎接觀光化的接踵的問題,溫仲良也保持質疑的態度。

從農民的角度來看,彰化一位十年前被迫放棄養豬事業,目前進行有機肥料的林嘉政則認為農再條例或許對於農村某些閒置土地是一個機會。但林嘉政認為農村的再生到底是要成為都市人的後花園,還是真正為了農民?農再似乎並沒有更清楚的讓農民瞭解,解決農民生計的問題。

從社區營造專業者的角度來看,「花蓮場農再條例說明會活動紀實」這篇文章中,與水保局有合作經驗的台大城鄉基金會花蓮區負責人顏嘉成認為花蓮各地的確發生各種因為各公部門沒有整合而引起農民權益受損的荒謬例子(參考:我們的島「前進濕地 」花蓮馬太鞍濕地的報導)。

但是他覺得農再條例將水保局定為主管機關, 讓水保局確實有此依據去整合其他公部門,將資源化暗為明的方式,不見得不好,只要在執行上有人用心的去管理,這樣的施作反而使事情能更有效運作。

在宜蘭二結進行社區營造的仰山文教基金會秘書長林奠鴻,於PEOPO公民記者會議中的演講中(參考:社區營造與農業再生條例),提出非常符合農委會再生構想的「溪底城再生計畫」,並且也提到農再第三章的想法:「其實今天農村再生條例是希望把農村中10%的土地作一個整體的規劃放在聚落核心區這個地方,就是集中在這樣的核心區中,不要在我們的良田中,到處蓋農舍。第一可以維持農村的面貌,第二在這個地方要進行公共設施基本上是比較方便的,所以我們才有核心聚落區。」

不論從社區營造規劃者,或是社區居民本身,似乎都有土地活化的需求,但這個需求到底是什麼?又是怎麼被創造出來的?似乎並沒在爭議中討論的更清楚,農委會開了幾百場公聽會的資料,也沒看到農委會網站上有公開相關資料。這樣對於土地活化的法規到底要怎麼定,才能確保農村土地利用不會過渡開發,或被不當炒作,關心農再條例的朋友一時也無法理解。

從林奠鴻提出的「溪底城再生計畫」中,可以窺見未來農再示範計畫的樣貌。未來要提出計畫的社區似乎一定要設立符合農委會規範的幾種區域,如:「核心聚落區」、「有機農業區」、「生活體驗區」、「自然田園區」。但是一切以這四個區域設計為依歸的農村,真的是符合農民與社區的利益嗎?

而且就在「花蓮場農再條例說明會活動紀實的這篇文中也談到水保局在面對龐大經費與結案壓力下,希望社區能在條例通過後,四個月內完成規劃提案,六個月內發包施工的方式,這種重蹈覆轍的提案比賽,有可能能夠真的好好進行「從下而上」的理想嗎?這些相繼而起的質疑,目前似乎沒有機會與農委會繼續討論。

從政府2000年農發條例修法,引起的農地自由賣賣後的問題(參考:我們的島「農發條例發了誰」報導,看看高雄美濃與宜蘭三星的狀況),已讓農地被炒作的相當嚴重(這時又想起顏愛靜老師說,他實在快受不了擔任都市計畫審查委員,每次都要面對這種農地非農用的土地變更案的表情),但是其實目前爭議中也沒有聽到太多社區營造專業者提出,為什麼社區營造必須要進行土地活化的想法與意見。

這個部分其實非常想多請教台大城鄉基金會陳育貞執行長,詢問關於土地活化對於社區營造的必要性相關問題。並且更進一步的要詢問社區營造專業者的是,若以徐世榮老師不斷提到的,「日本再生的概念,首要的都是談產業的再生」的概念,台灣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的經驗中,又是怎麼樣在實務中看待與解決台灣農業再生的問題?

就算農村再生條例通過,遞出像宜蘭溪底城的計畫書,能夠協助如新竹二重埔地區的農民(參考:我們的島報導新竹二重埔的故事竹科不是好鄰居水、農村、我的家),在面對都市計畫土地徵收的壓力下,能繼續保持他們想要的農村生活嗎?

二重埔的農民目前也只能往「休憩農業」的想法做為未來的方向,難道觀光休憩農業的這套思維已經是每個農村思考未來的唯一道路了嗎?而台灣每個農村難道一定要這樣設立農委會這四個區域才能再生嗎?難道不想依照四項規劃區提案的農村或不適合觀光休憩農業的農村,就不能生存下去嗎?(到底是誰教農委會這樣搞四個區域的阿?)

農委會在農業產銷問題,在民進黨執政時農委會主委蘇嘉全大力推廣「產銷履歷」(參考:安全農業的缺口),馬英九一直以雲林斗南收入百萬的新佃農為例(參考:分紅!每年6個月年終,種出新奇蹟),大力推廣他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徐世榮教授於2005年受農委會委託研究斗南鎮農會主要承耕農地之聚落(新崙、埤麻、西伯等裡),指出這裡20.4%的農民願意將土地出租,但是有79.1%的 農民卻持反對意見(參考文章 )。

而台大生物傳播系博士候選人蔡培慧從政治經濟的角度點出,以台灣的小農結構,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只會讓資本經營者伺機進入,大規模生產有利可圖的農作物。農業變成農「工」業,小農生產將會被大型農場取代,未來返鄉青年就成為大規模資本經營農場的「僱傭」,這並不樂見於永續鄉村的有機成長。而讓台灣在 WTO中能夠繼續發展的安全瓣「台灣小農」將會喪失自主性,台灣農業的前途在自由貿易下會更讓其他國家宰割。

本想從農委會的「小地主與大佃農」與「農村再生計畫」的試辦區中尋找農委會是否在試辦農村再生時,是否有考慮到農業生產的問題。目前的資料實在也看不出,到底這兩個試辦區相互有什麼關係。

但若農委會打的如意算盤是,透過社區營造思維的「農村再生計畫」改善破敗農村,加上「飄鳥計畫」、「園丁計畫」培養青年農民,最後用「小地主大佃農」進行第三次土地改革,好讓台灣青年農民回鄉租賃土地發展「農企業」的農改政策。那真要好好想想那些80%讓台灣農業能有現今基礎的「台灣小農」,未來到底會在哪裡?

「小地主大佃農」十個試辦區 農村再生試辦區
苗栗縣後龍鎮農會/水稻、落花生 新竹北埔南埔
苗栗縣城南精緻有機農場/有機蔬菜 苗栗頭屋象山
雲林縣臺灣區牧草生產合作社/青割玉米 苗栗頭屋外獅潭
雲林西螺漢光果菜合作社/玉米 苗栗三義雙潭
嘉義縣義竹鄉農會/水稻、飼料玉米 台中新社馬力埔
高雄縣內門鄉火鶴產銷班第二班/花卉 彰化大村平和
高雄縣綠色花卉運銷合作社/花卉 嘉藝義竹榮光
宜蘭縣三星農業經營班第一班/水稻、青蔥 台南後壁無米樂
花蓮縣壽豐鄉農會/蔬菜 台南白河汴頭
台灣稻農公司/水稻 宜蘭東山大進
花蓮光復馬太鞍
花蓮光復大和
台東鹿野永安
台東池上萬安

PS:關於農委會「飄鳥計畫」、「園丁計畫」的狀況與問題也還沒找到相關資料,目前有看到客家電視台村民大會114集有相關討論,之後再找相關資料。另外好加在網路上還可以找到許多公共電視關於農業的影片,獨立特派員與我們的島也將許多報導放在網路上,公共電視真的應該多推廣「CC授權」的非商業的影像授權規範,讓這樣珍貴的影像資料能夠繼續讓更多人看到阿。這實在太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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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琦玉縣兒玉町,開了一間「泉之亭」食喬麥專賣店,附近農地共同參加了「喬麥的減農藥栽培計畫」,「泉之亭」的經營是由附近居民共同組成,其中有一些是外地回鄉者,並非全部皆是一直務農的人,政府單位則補助了房屋的興建。這是政府介入農業,產業和土地利用同時並進的一個模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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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與回應

4 篇留言/回應

  1. GANGHEAD on 四月 6th, 2009 1:42 下午

    編輯你好

    我都把「小地主大佃農」誤寫成「大地主小佃農」,在麻煩編輯更正一下。
    感謝!!

  2. 小編 on 四月 6th, 2009 2:08 下午

    我現在就來改囉!

  3. SCSI on 四月 6th, 2009 8:35 下午

    「1.我給你兩千萬,2.一切由中央主管定之」
    這邊應該是2000億….

  4. 小編 on 四月 6th, 2009 9:36 下午

    對喔,感謝指正,我來修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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